怀化市生态环境局鹤城分局 助力企业纠错复活 重塑良好信用
2024-01-18 21:08:27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周玉意 | 作者: | 点击量:9986         

(图为带领企业与市局信用办沟通协调并完成信用修复工作)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邹萍 张佳)某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因喷涂作业未进行密闭,喷涂工艺产生的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直排环境,于2023年8月31日受到怀化市生态环境局鹤城分局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

鹤城分局下达处罚决定书后,在方式、职能方面主动转变,帮扶该企业改正环境违法行为,消除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

职能上,变监管为服务。不仅帮扶该企业改正环境违法行为,还全面指导该企业按要求对喷涂工艺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治理项目重新环评扩项变更,并要求其对烤漆房安装配套污染防治设施。

方式上,变被动为主动。按照信用修复制度相关规定,应该由企业自行申请并准备信用修复要件,但是,企业因为不熟悉相关规定,不知道什么时候申请,提交的要件也不齐全不规范。鹤城分局主动联系企业,宣讲信用修复政策,为企业制作信用修复申请要件,主动带领企业与市局信用办沟通协调并完成信用修复工作。

责编:周玉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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